隨著公眾知識產權意識的不斷提高,商標的價值逐漸凸顯,但同時也存在一些惡意搶注、囤積商標的行為,不僅影響商標審查效率,造成商標資源的嚴重浪費,也不利于維護正常穩定的市場秩序。
那么,在商標注冊審查中,如何審查確定申請人是否是以不使用為目的的惡意申請?
在審查實踐中,商標注冊部門如果發現商標注冊申請地區的申請人大量申請商標注冊,進行商標交易,占用公共資源,在非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重復注冊他人商標的,將繼續審查該申請是否屬于以不使用為目的的惡意申請商標注冊。
具體來說,在確定是否構成惡意申請時,審查員需要分析判斷多項考慮因素和案件證據,包括以下幾點:
1.使用商標審查系統查詢申請人的申請歷史、轉讓等相關事項;
2.屏蔽馳名商標、知名地名等禁用詞;
3.通過營業執照、企業信息公示系統等查詢行業和違法記錄。
此外,根據《商標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在審查過程中,審查員認為申請人涉嫌惡意申請或者囤積注冊的,可以要求其作出相關說明。
去年,知名網絡名人敬漢卿的名字被他人惡意注冊后,惡意申請商標注冊一事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今年疫情期間,居然有人打起了申請注冊“火神山”、“雷神山”、“雷地西維爾”、“李文亮”、“關鍵詞”包括“新冠肺炎”等商標的歪主意。
無論是網絡名人的名字,知名品牌,還是與疫情、熱點新聞等相關的商標。這是不正常的申請行為,已經被商標局嚴厲打擊。
目前,商標局進一步加大了打擊惡意商標注冊的力度,將打擊惡意注冊的關口前移,在審查審理階段采取有效措施,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惡意商標搶注行為。
惡意注冊商標不僅激起民憤,還可能面臨行政處罰,最終只會得不償失。